文字更正 ●5月27日廣州讀本AⅡ08版《6戶人家接連被盜》一文(編輯:餘亞蓮 校對:豐衛平)第2段第1行,“相必是遭賊了”應為“想必是遭賊了”。●5月27日廣州讀本AⅡ13版《白領海珠湖晨運宣傳環保》一文(編輯:黃海珊 校對:劉俊文)第6行,“主辦發”應為“主辦方”。●5月27日珠海讀本AⅡ03版《睇清通道再排隊 擅自推門或被罰》一文(編輯:吳蔚詩 校對:高翠微)第2小標題第5行,“5000-10000萬罰款”應為“5000-10000罰款”。●5月27日C04版《文化中國將掛牌阿裡巴巴影業》一文(編輯:伍靜妍 校對:劉翠霞)第2段第1行,“從從事”應為“從事”。
  欄目編輯:楊小潔差錯舉報電話:(020)87388888(0755)82121212
  讀者陳女士等來電對本報提出指正意見,特此鳴謝。  (原標題:實事求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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